“美容”变“毁容”?苏州一医美诊所老板非法行医获刑
两名女子在江苏省苏州市一家医美诊所接受整容手术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引发社会关注。近日,该诊所老板孟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https://wsrv.nl/?url=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50313/976838244702359552950134.jpeg/of0ESlxThDyTtVtq7Qgp3Wn73HGgBf8wT_orgk_6K4I据了解,2020年6月,王女士经人介绍前往孟某经营的医美门诊进行双眼皮手术。术后,王女士不仅出现了眼睑外翻,还伴随畏光、流泪、左眼眼球暴露等症状,甚至因神经刺激导致左耳持续出现异响。另一位受害者郑女士,则早在2019年4月就在该诊所接受了眼鼻综合整形手术,但术后效果不佳,又进行了第二次手术。然而,术后郑女士出现了两眼闭合不全、角膜上皮粗糙等问题。https://wsrv.nl/?url=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50313/976837892846391296247015.jpeg/R9zjk8hWw9z1TLfGbZF793F_GcY0o5kWuIeCALiHggA经司法鉴定,郑女士因左眼重睑术导致左眼睑闭合不全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双眼睑轻度畸形被评定为九级残疾。王女士则因双眼术后遗留下睑外翻、溢泪等功能障碍,也被评为十级伤残。鉴定结果显示,上述不良后果与孟某的非法行医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查明,早在2019年6月,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已发现孟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顾客进行面部提升手术。2020年7月,该委员会再次发现孟某在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医师为顾客注射玻尿酸。可见,该诊所的违规操作并非个例,而是长期存在。面对指控,孟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对郑女士和王女士进行了赔偿。法院认为,孟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最终判处其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尽管律师以孟某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为由,请求缓刑,但法院并未采纳。近年来,医疗美容行业乱象丛生,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一案件的宣判,无疑为行业敲响了警钟,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追求美丽的同时,更要擦亮双眼,选择正规医疗机构,保障自身权益。*补充内容:** **玻尿酸注射**:玻尿酸,又名透明质酸,是一种天然存在于人体皮肤组织中的物质,具有保湿和填充作用。在医疗美容领域,玻尿酸常被用于注射填充,以达到除皱、塑形等效果。然而,玻尿酸注射属于医疗美容行为,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操作,否则可能导致感染、栓塞等严重并发症。* **线雕**:线雕,又称埋线提升,是一种通过将可吸收的医用缝合线埋入皮下组织,以达到提升面部轮廓、改善皮肤松弛等效果的医疗美容手段。线雕同样属于医疗美容行为,需要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生操作,且使用的线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规范的线雕操作可能导致皮肤感染、线头外露、面部不对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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