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男子图省事竟从27楼扔下剩豆腐,险砸行人后被行拘六日
近日,昆明市西山区某小区上演了惊险一幕。大白天里,一袋明显是吃剩下的豆腐被人从高处抛下,“啪”一声摔在楼下一家商铺门前,汤汁溅得到处都是,只差一点就砸中了恰好路过的行人,着实让人惊出一身冷汗。https://wsrv.nl/?url=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50411/987421513869168640543017.jpeg/Qk1vSLYwenWMQo_Y3x5HQyi8DQqNxgjD65z2Ouuc9jo接到群众报警后,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金家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通过现场勘查和细致摸排,仅用时3小时便成功锁定了高空抛物的嫌疑人,正是居住在该楼栋27层的男子陶某。面对民警的询问,陶某对自己从27楼窗户扔下豆腐的行为供认不讳。而他给出的理由,更是让人咋舌——仅仅是“图省事”,不想下楼丢垃圾,便随手将这袋剩豆腐抛向窗外,全然不顾楼下是否有人、是否会造成严重后果。最终,因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陶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高空抛物常被形容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早已超越了邻里道德的范畴,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着下方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个小小的烟头、一块果皮从高处落下,其潜在的破坏力都可能远超想象。值得注意的是,陶某此次受到的是行政处罚。但必须清楚,高空抛物行为一旦情节严重,将可能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是故意抛掷物品,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例如本案若造成更严重后果),或造成了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更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罚。这起“豆腐案”再次提醒我们,头顶上的安全不容忽视。一次图省事的随意抛掷,悬着的是他人的安危,也系着自己的法律责任。免责声明:文章内标注时间、事件过程、相关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文章旨在传播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请勿对号入座。理性看待本事件,不要主观臆断恶意评论、切勿人身攻击,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本文如存在真实性争议、事件或图片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作者,我们将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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