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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断氧致癌患去世,家属诉卫健委求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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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社会事
时间:
2025-2-1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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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断氧致癌患去世,家属诉卫健委求鉴定
医院维修,氧气骤停,一条生命戛然而止,这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
2023年,杨先生的父亲因肺癌入住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中医医院康复科,谁料医院设备维修导致供氧中断,老人不幸离世。一年多过去,杨先生始终无法接受父亲的死因不明,申请医疗鉴定却屡屡碰壁,最终,他选择将澄城县卫健委告上法庭,为父亲的死讨一个说法。
事件回顾:氧气中断的致命时刻
2023年10月22日,杨先生的父亲住进澄城县中医医院。仅仅四天后,悲剧发生。据杨先生回忆,当天下午3点50分左右,他发现父亲脸色发紫,呼吸困难,询问后得知是氧气面罩停止供氧。经了解,事发时医院正在维修氧气管道。医护人员紧急寻找氧气瓶,最终从救护车上找到一瓶,但此时老人的生命体征已经十分微弱。
老人去世后,杨先生发现医生正在修改病历,在入院首日的病程记录上添加了“给予吸氧、心电监护”等诊疗计划。杨先生随即向卫生监督部门反映了医生修改病历和医院断氧的行为。
调查与争议:鉴定之路为何如此艰难?
澄城县卫生健康局的调查结果显示,事发当日医院突然断氧约6分钟,护士长紧急从救护车上取来氧气瓶为患者吸氧。卫生健康局认定医院存在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氧气罐、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完成病历等问题,对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2万元(人民币)。
然而,杨先生认为父亲的去世属于医疗事故,申请医疗鉴定。渭南市卫健委组织的专家调查却得出结论:供氧中断与医院诊疗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拒绝进行医疗鉴定。卫健委出具的《关于不予受理医疗纠纷争议的函》显示,患者是住院治疗后家属放弃继续治疗接回家中去世,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杨先生质疑调查结果的公正性,认为供氧中断时间远不止7分钟,并质疑“难道患者必须在医院去世才能做医疗鉴定吗?” 2024年11月8日,渭南市卫健委医政科工作人员表示,专家组认为患者的死亡和医院的氧气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故不同意做医疗鉴定。
医院回应:承认疏漏,但否认因果关系
澄城县中医医院康复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供氧中断时间是从维修人员维修氧气和修复后输送氧气的时间计算的。当时患者正好发病,医生立即抢救,当护士从救护车上取来氧气瓶时,氧气管道已经输送上氧气。
该负责人称,患者本身是肿瘤晚期,入院接受姑息治疗。但他承认院方在工作上存在疏漏,包括维修人员未充分通知临床备氧便擅自停用全院供氧,以及医生补病历的行为。医院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诉讼之路:寻求真相的最后努力
面对卫健委的拒绝和医院的回应,杨先生选择诉诸法律。他认为“一边不让我做医疗鉴定,一边又说他们出的调查结果不具有司法效力”,遂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起诉澄城县卫健委,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父亲争取医疗鉴定的机会,查明父亲去世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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