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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童鞭炮引爆化粪池 车主协商中律师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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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 16:05: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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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本应是祥和喜庆的节日,然而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的一起意外事件却打破了这份宁静。1月30日,一名男童将点燃的鞭炮扔入化粪池,引发爆炸,导致现场7辆汽车不同程度受损。事件迅速引发社会关注,成为春节期间的热点话题。涉事车主表示,目前正在等待车辆定损结果,并与各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据现场画面显示,爆炸发生时,一辆凌志ES300h被冲击力掀至半空,受损尤为严重。车主在短视频平台上更新了事件进展,其账号粉丝数已突破24.4万。1月31日,车主通过直播与网友互动,最高观看人数达10万,人气一度位居四川省第27名。2月1日凌晨,车主再次发声,澄清网上流传的不实言论,并强调这是其唯一账号。资中县委宣传部表示,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涉事男童及其家长已被警方带走,事件仍在调查中。



专家指出,化粪池内含有大量有机物,经过厌氧发酵会产生甲烷等可燃性气体,遇明火极易引发爆炸。事件发生后,多地发布安全提醒,呼吁民众燃放鞭炮时选择空旷地点,远离易燃物品。然而,事件的责任归属问题成为讨论焦点。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冷鑫鸿分析,化粪池管理方有责任确保沼气浓度低于危险值,并设置警示标志。若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则认为,未成年人的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化粪池管理方的责任也不容忽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化粪池存在设计缺陷、未设置警示标志或未及时清理沼气等问题,管理方需按过错比例与监护人分担赔偿责任。此外,若事件发生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相关人员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律师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化粪池等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同时呼吁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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